標的基本信息 | ||||
項目名稱 | 咸寧市銀泉大道611號(元信花園)一處房產 | 轉讓底價 | 65萬元 | |
掛牌日期 | 2018/5/30 | 掛牌截止日期 | 2018/6/19 | |
標的所在地區(qū) | 湖北省 – 咸寧市 | |||
房產具體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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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權證編號 | 咸寧市房權證溫泉字第00047910號 | 地址 | 咸寧市銀泉大道611號(元信花園),1,2幢2單位17層1705號 | |
建筑面積 | 135.08平方米 | 證載權利人 | ||
建成時間 | 2013 | 已用年限 | ||
騰空日期 | 托管單位 | |||
瑕疵問題 | 房屋現(xiàn)狀 | |||
規(guī)劃用途 | 住宅 | 土地使用權類型 | 出讓 | |
土地權證編號 | 咸土資城國用(2013)第3017號 | 土地性質 | ||
土地用途 | 城鎮(zhèn)住宅用地 | 土地面積 | 11.34平方米 | |
不動產證號 | ||||
其他說明 |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一、交易條件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8/5/30 | |||
掛牌公告期 | 13個工作日 |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
延牌規(guī)則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咸寧市銀泉大道611號(元信花園),1,2幢2單元17層1705號。建筑面積:135.08平方米,屬鋼混結構房屋。該房屋已辦理房產證、土地證,現(xiàn)已抵押給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寧橫溝支行,并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xù)。標的成交后,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寧咸安橫溝在收到全部交易價款后在30天內對房屋進行解押。 | |||
2、轉讓標的是否存在其他品質瑕疵或者抵押等權利限制措施,以及是否存在相關的訴訟和仲裁等重大風險,轉讓方不作任何形式的保證。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報名登記時須交納5萬元保證金到光谷聯(lián)交所咸寧公司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時17:00前到達光谷聯(lián)交所咸寧公司指定賬戶為準);不接受擔?;虻谌酱鸀橹Ц?。 | |||
2、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將全部交易價款及全部產權交易費用一次性足額交至光谷聯(lián)交所咸寧公司指定賬戶。 | ||||
3、受讓方須同意光谷聯(lián)交所咸寧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價款及全部產權交易費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收到的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轉到轉讓方指定賬戶。 | ||||
4、轉讓方提出:(1)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寧橫溝支行在收到全部交易價款后在30天內對房屋進行解押。轉讓方在銀行解押后10個工作日內與乙方進行轉讓標的及相關權屬證明文件、技術資料的交接。受讓方須在銀行解押后10個工作日之內,至相關部門辦理變更過戶手續(xù),轉讓方提供必要的相關資料予以協(xié)助。(2)辦理房產變更過戶手續(xù)中所涉及的各項稅費,由交易雙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3)房屋交付前發(fā)生水、電、氣、物業(yè)管理費及其他費用或產生的爭議,均由轉讓方承擔。房屋交付后如涉及水、電、氣過戶手續(xù)的,由受讓方自行辦理及承擔費用。 | ||||
5、本次轉讓所涉及的在產權交易機構發(fā)生的產權交易費用,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 | ||||
6、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前往標的現(xiàn)場勘察,如轉讓標的涉及的產權證等載明的信息與現(xiàn)狀有差異,則以相關管理部門實測核定為準,面積差額及用途性質變化不影響本次產權交易的價格和結果。 | ||||
7、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前需對轉讓標的進行充分的調查、了解,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承諾已充分了解本項目的現(xiàn)狀和瑕疵,對本次產權轉讓可能存在的風險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擔,不因產權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風險(包括但不限于過戶風險)對轉讓方和交易機構進行追責和索賠。 | ||||
8、本次資產轉讓是以轉讓標的現(xiàn)狀轉讓。意向受讓方在提交受讓申請前,應對照我國相關管理部門的要求自行審查其受讓是否符合國家政策,意向受讓方一旦遞交受讓申請即表明已確認其符合相關管理部門的要求,能辦理標的資產過戶手續(xù),并愿意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 ||||
二、處置方案 | ||||
征集到兩個及以上受讓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三、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合法存續(xù)的法人、其他組織,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受讓。 | |||
是否允許聯(lián)合受讓 | 否 | |||
四、保證金交納規(guī)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5萬元。 |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交納賬號 | 戶名:武漢光谷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咸寧產權交易有限公司,賬號: 8201 0000 0027 69312,開戶行:湖北咸寧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淦河支行。 | |||
保證金內容及處置方式 | 在掛牌截止后,經資格審核,如僅有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辦理受讓登記手續(xù),則采取協(xié)議的方式成交,經確認的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證金先行支付光谷聯(lián)交所咸寧公司的服務費,余下的保證金將轉為部分成交價款。掛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進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競價保證金。競價結束,經確認的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競價保證金先行支付光谷聯(lián)交所咸寧公司的服務費,余下的保證金將轉為部分成交價款;未競得轉讓標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原繳款賬戶。 經資格審核,被確定為不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該意向受讓方原繳款賬戶。 如因非轉讓方原因,出現(xiàn)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不予退還,光谷聯(lián)交所咸寧公司將直接從該保證金中先扣取光谷聯(lián)交所咸寧公司按約定應收取的全部產權交易費用,余額將作為對轉讓方的經濟賠償,經轉讓方書面申請后支付。若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轉讓方和光谷聯(lián)交所咸寧公司的經濟損失,轉讓方和光谷聯(lián)交所咸寧公司還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受讓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①掛牌截止后,意向受讓方單方要求撤回受讓申請的;②以協(xié)議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不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③以網絡競價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未按要求參與競價及應價,或者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未按要求簽署《競價結果確認書》及《產權交易合同》或放棄受讓的。 除非轉讓方和受讓方另有明確約定,否則從產權交易合同生效時起,扣除交易費用后剩余的保證金自動轉為合同交易價款的一部分,保證金保證作用終止,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按合同約定履行。 | |||
經辦人聯(lián)系方式 | ||||
交易機構 | 武漢光谷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咸寧產權交易有限公司 |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 姜先生 |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電話 | 0715-8126201、18371517949 |